[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1年头门港CCTV系统海域监管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1年头门港CCTV系统海域监管项目(CITCC-ZJ21ZT0402051)
1.2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1.3比选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头门港CCTV系统海域监控项目,项目内容为建设头门港区域内头门港面丈山、东矶岛两个站点的CCTV系统海域监控并接入海事交管系统。预算金额:含税510000元,摄像头设备预算405000元,施工(含辅材)预算105000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 产品 | 单位 | 数量 | 预估金额(元) |
1 | 200万一体化网络高清云台摄像机 | 个 | 2 | 405000 |
1.7中选人数量: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摄像头设备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79200元,施工(含辅材)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963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建设头门港区域内头门港面丈山、东矶岛两个站点的CCTV系统海域监控并接入海事交管系统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及开通入网功能,试运行一个月后验收。
2.3建设地点:浙江台州(比选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8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三年内该工程项目涉及的主材辅材及施工(维保 抢修)。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3.5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一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由通信主管部门或者住建厅核发)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不足不予认可。
3.7参选人拟派本项目登高人员不少于1名,电工人员不少于1名,须提供相应有效的技术操作或作业证书扫描件。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近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不足不予认可。
3.8参选人自20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备至少1个类似监控项目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参选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关键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
2)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协议正文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结算单或其他经业主方盖章(公司章或部门章)的有效证明文件(单价可隐去)。
2.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合同、订单缺签订时间的,若合同内容可有效判断时间符合要求,则给予认可。
3.上述业绩案例范围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9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1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2参选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台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下同)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不分标段,售后不退。